祖父母有2个子女 其中1人去世 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该谁承担-赵江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婚姻家庭

去世子女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应由其健在的兄弟姐妹承担,若健在的子女已全部承担赡养义务,则可全额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规定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去世子女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处理

  • 在本题中,祖父母有2个子女,其中1人去世,因此赡养老人的责任及相应的专项扣除应由健在的子女承担。若健在的子女已实际承担了对祖父母的全部赡养义务,那么他可以全额享受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三. 实际操作建议

  • 健在的子女在享受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时,应确保已实际承担了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赡养费用支出凭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 如存在多个健在子女共同赡养祖父母的情况,应协商确定各自的分摊额度和方式,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以避免因分摊不均而产生纠纷。

我的观点:去世子女的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应由其健在的兄弟姐妹承担,这既符合税法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