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起诉到执行局后,仍然有可能进行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请求执行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具体和解流程如下:
- 双方协商: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自行或通过执行人员组织进行协商,就借款的偿还方式、时间、金额等达成和解协议。
- 制作笔录: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员会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 制作调解书:根据笔录内容,执行员会制作调解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 和解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 和解协议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
- 如果和解协议涉及第三人利益,应取得第三人的同意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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