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结束后申请调解书怎么写-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行政纠纷

开庭结束后申请调解书,实际上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以确认调解结果。以下是申请调解书的一般写法及注意事项:

核心结论:

申请调解书应包含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调解协议内容、申请事项及理由、法院信息以及申请人签名和日期等要素。

具体写法:

  1. 标题:

    • 通常写为“民事调解书申请书”或“申请调解书”。
  2. 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 列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注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3. 调解协议内容:

    • 详细阐述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争议事项、解决方案、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应确保内容准确、清晰、无歧义。
  4. 申请事项及理由:

    • 明确说明申请制作调解书的目的和理由,即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现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以确认调解结果,并赋予其法律效力。
  5. 法院信息:

    • 注明受理调解申请的法院名称、案号(如有)、承办法官等信息。这有助于法院快速定位并处理申请。
  6. 申请人签名和日期:

    • 最后,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名并注明提交日期,以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注意事项:

  • 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调解书的内容应真实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结果,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 符合法律程序:提交申请前,应确保已经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了所有必要的调解程序,并获得了承办法官的同意或指导。
  • 及时提交:调解协议达成后,应尽快向法院提交申请,以免因拖延而影响调解书的制作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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