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只是表示让一方住怎么写-胡少飞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婚姻家庭

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仅表示让一方居住,而不涉及产权归属等其他复杂问题,可以相对简洁地表述。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表述方式,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双方同意,在离婚后,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由甲方(或乙方)继续居住使用。乙方(或甲方)同意在离婚生效后,不对该房产的居住权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1. 明确房产位置:确保协议中清晰写明房产的具体位置,避免后续产生歧义。
  2. 居住权归属:明确指出由哪一方继续居住使用,确保双方对此无争议。
  3. 对方同意:另一方需明确表示同意对方继续居住,并承诺不提出异议或要求。

此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 居住期限:是否需要设定居住期限?如需设定,应明确起止时间。
  • 居住条件:是否对居住条件有特定要求?如是否需要支付租金、水电费等。
  • 产权问题:虽然协议中只提及居住权,但双方应清楚产权归属,以避免未来纠纷。
  • 其他约定:双方是否有其他与居住相关的特别约定?如有,应一并写入协议。

如果你对如何具体表述或如何设定相关条款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