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旧伤加新伤可以评伤残吗-黄兆麟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有旧伤加新伤是否可以评伤残”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您是退伍军人,并且在服役期间已经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取得了残疾军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那么在退役后到用人单位工作,如果旧伤复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视同工伤的,并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伤残等级的评定或调整,如果您是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加重,是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级别的。您需要向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之后,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审核材料,并通知您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原致残部位残疾情况进行鉴定。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会逐级上报至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批。

然而,如果您不是退伍军人,或者没有取得相关的伤残证明,那么对于旧伤加新伤的情况,就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评定标准来进行判断了。一般来说,伤残评定会考虑伤者的伤残程度、影响范围、生活自理能力等多个方面,并且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总之,对于旧伤加新伤是否可以评伤残,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评定,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疗机构、伤残评定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