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即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也依然享有遗产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与其他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平分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虽然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法律上仍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因为未履行赡养义务而少分或不分遗产。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也鼓励了家庭成员积极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