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郎丰亮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婚姻家庭

新颁布的《婚姻法》(现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加了冷静期制度: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为冲动离婚的夫妻提供了冷静思考的机会,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离婚。
  2. 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新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有助于明确夫妻间的债务责任,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还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修订增强了法律对受害方的保护力度。
  4. 调整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

    • 新法强调,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一调整更加注重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
  5. 加强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制度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有助于保障家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 新增了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制度:

    • 新法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这一制度为处理亲子关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些重要修订不仅反映了社会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新认识和新需求,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面保护和规范。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