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过了追诉期,又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一、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将不再追诉。这些期限是根据犯罪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期来确定的。例如,对于盗窃罪,如果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后,就不再追诉。
二、追诉时效的中断与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新罪(如故意伤害罪),那么对于他之前所犯的罪(如盗窃罪),其追诉期限将重新计算,从犯新罪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罪会被重新追诉,而是说如果在新罪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发现了之前的罪,那么可以一并追诉。但在这个案例中,由于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期,所以即使又犯了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也不会再被追诉。
三、特殊情况下的追诉
虽然一般情况下过了追诉期就不再追诉,但也有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然而,这些特殊情况并不适用于本案例。
综上所述,盗窃罪过了追诉期后,即使又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也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追诉时效已经过期,且没有特殊情况导致追诉时效的中断或延长。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