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可以提前退休的人员范围,这个问题涉及到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性质。
首先,根据劳动部《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可否把x射线工作列为有害身体健康工作问题的复函》(【65】中劳薪字第248号)中的规定,从事X射线的工作可以暂时被列为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这意味着,从事此类工作的年限在计算工龄时,每从事一年可以计算为一年零六个月的工龄。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依据,说明放射工作确实被视作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其次,根据国务院1978年6月2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退休。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工龄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结合上述两个政策依据,我们可以推断,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符合年龄、工龄等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申请提前退休的。
当然,具体的退休申请还需要通过工作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包括个人档案及相关从业证据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将用于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
综上所述,放射工作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的。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