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招呼是不是利用职务行为-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刑事辩护

“打招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构成利用职务行为。具体来说:

  1. “打招呼”的定义与形式:

    • “打招呼”通常是指领导干部为办成某一件事情或为达到某个目的,不通过规定的办事程序,而是私下表达个人意愿的一种形式。这包括信笺“打招呼”、当面“打招呼”、电话“打招呼”或让别人传递信息“打招呼”等。
  2. “打招呼”与职务行为的关联:

    • 如果“打招呼”的内容涉及利用个人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那么这种“打招呼”就构成了利用职务行为。例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子女或特定关系人谋利而“打招呼”,或者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都属于利用职务行为。
  3. “打招呼”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或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打招呼”的,都要受到党纪处分。这表明,“打招呼”在特定情况下是违法的,并会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
  4. 实例分析:

    • 以某区建管委副主任甲为例,甲通过向个体建筑商乙“打招呼”,让其外甥丙承接了某绿化景观工程。甲的行为本质上是利用了自己分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职权,通过乙为丙谋利,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的延伸。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了利用职务行为,并因收受丙财物而被认定为受贿。

综上所述,“打招呼”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构成利用职务行为,并可能触犯法律。因此,作为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打招呼”。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