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著名案例-郭永军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著名案例之一: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一. 案例概述

本案例涉及张某与某快递公司的劳动争议。张某入职后,因拒绝公司规定的超时加班安排(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被公司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随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 案例分析

  1. 超时加班的违法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
  2. 劳动合同的无效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 因此,某快递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张某约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3. 劳动者拒绝超时加班的合理性:

    • 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4. 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

    • 根据案例结果,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并责令公司改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给予警告。
    • 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以及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罚。

三. 案例启示

  • 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劳动者应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时,应勇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拒绝违法超时加班等。
  • 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武器:本案例表明,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有力武器,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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