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在编教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对于在编教师因公殉职的情况,其配偶确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的职工本人工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抚恤金标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配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的职工本人工资。
- 需要注意的是,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 实际数额的计算
- 您提到“大概也就一千多块钱吧”,这确实是一个可能的数额,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在编教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
- 例如,如果在编教师的月工资为5000元,则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为5000元的40%,即2000元。
三. 其他注意事项
- 除了供养亲属抚恤金外,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还可能享受其他待遇,如丧葬补助金等,具体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 如果对于具体的抚恤金数额或相关待遇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综上所述,在编教师因公殉职后,其配偶确实可以每月领取40%的职工本人工资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在编教师的实际工资来计算,并可能受到当地政策规定的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