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什么时候出台的-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合同纠纷

串通投标罪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正式出台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立法背景与过程

  1. 行政规制阶段: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首次明文禁止串通投标行为,但当时仅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缺乏刑事制裁的威慑力。

  2. 刑事立法阶段:随着市场经济改革深化,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等行为屡禁不止,原有行政手段难以遏制恶性竞争。因此,在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第二百二十三条增设了“串通投标罪”,明确将串通投标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

二. 立法意义

串通投标罪的设立,标志着立法从“事后处罚”向“事前威慑”的转变,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多元主体利益以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罪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正式出台的,这一立法举措对于打击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与公正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