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人变更属于变更登记。
分析说明:
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是指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因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等发生变更时,当事人需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变更登记手续。这一程序是为了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权益。
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不动产抵押权人的变更明确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即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因此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处理流程:
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