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的取暖费承担主体根据遗属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 对于离休干部的遗孀:
- 如果遗孀本人无工作:取暖费仍由离休干部原单位承担报销。这是对离休干部遗孀的一种特殊照顾,确保其在寒冷的冬季能得到适当的取暖保障。
- 例如,张先生的父亲是一位离休干部,张先生的母亲作为遗孀没有工作,那么张先生母亲的取暖费就应由张先生父亲的原单位承担。
- 如果遗孀本人有工作单位:取暖费则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这种情况下,遗孀的取暖费报销就与其自身的工作单位相关联,按照单位的规定进行报销。
- 例如,李女士的丈夫去世后,李女士作为遗孀有自己的工作单位,那么李女士的取暖费就应由她自己的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 一般政策:
取暖费补贴通常是对退休人员除基本养老金外给予的一种补贴,特别是在北方的各省市。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取暖费补贴,但具体的补贴政策和承担主体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我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相关单位或部门,以明确取暖费的具体承担主体。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