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发微信恐吓威胁老板是违法的。
在我国,恐吓威胁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人格权,具体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等。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寻衅滋事罪或敲诈勒索罪等。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恐吓威胁行为往往伴随着对他人名誉、荣誉的损害,因此可能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从刑事角度来看,如果恐吓威胁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此时,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罚的处罚,如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因此,财务负责人发微信恐吓威胁老板是违法的,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的追究,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建议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