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虚假诉讼行为成立之日从哪天起算-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刑事辩护

关于犯罪虚假诉讼行为成立之日的起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一般原则:

    • 虚假诉讼罪的追诉期一般从犯罪成立之日起算,即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完成之日。
  2.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

    • 如果虚假诉讼行为被视为行为犯,那么犯罪成立之日即为行为结束之日。
    • 如果虚假诉讼行为被视为结果犯,则犯罪成立之日可能为危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
  3. 追诉期中断与重新计算:

    • 在追诉期限内,如果行为人又犯了新的犯罪,那么前罪的追诉期将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4. 追诉期的具体时长:

    • 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期的时长取决于法定最高刑的年限。例如,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5年;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0年,以此类推。

综上所述,犯罪虚假诉讼行为成立之日的起算,一般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完成之日起算。但具体起算时间还需考虑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以及追诉期是否因新犯罪而中断并重新计算。同时,追诉期的具体时长也需根据法定最高刑的年限来确定。

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件情况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我将为您提供更详细、更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