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和您的父亲无法组成无车家庭。下面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无车家庭”的定义
- 根据相关规定,“无车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家庭成员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但均处于报废、失窃等状态,且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申领过指标的家庭。
二. 您家庭的情况分析
- 您提到本人离异,且母亲有车。这意味着,在您的原生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即您的母亲)名下是有车的。
- 即使您本人没有车,但由于您的母亲(作为曾经的家庭成员,且可能仍然与您有家庭关系上的联系)名下有车,这不符合“无车家庭”的定义。
- 同时,您提到想和父亲组成无车家庭。但考虑到您母亲名下有车的情况,这一想法在现行规定下是无法实现的。
三. 结论的法律依据
- 根据“无车家庭”的定义及相关规定,家庭成员名下若已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则不能构成无车家庭。
综上所述,由于您母亲名下有车,您和您的父亲无法组成无车家庭。这一结论是基于对“无车家庭”定义的理解及对您家庭情况的详细分析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