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以夫妻为共同被告,主要取决于该借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可以将夫妻二人作为共同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经营店铺的进货、装修等),或者借款用于日常家庭生活需要(如水电费、物业费、子女教育费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如果借款为个人债务:则不能将配偶列为共同被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那么该债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也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如果未经手借钱的一方当事人(即配偶)能够证明债务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例如借款人因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产生的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属于共同生产经营范畴,那么配偶就无需承担责任,不能被列为共同被告。
综上所述,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以夫妻为共同被告,需根据债务的性质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