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逃企业五年前开的发票会被认定异常吗-舒青云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经济纠纷

走逃企业五年前开的发票是否会被认定为异常,取决于具体情形。

一. 走逃企业的判定与发票异常认定的条件

  1. 走逃企业的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税务机关通过多种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或虽能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2. 发票异常认定的条件:同一公告规定,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若发生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或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等情形,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异常凭证)范围。

二. 五年前开具的发票是否会被认定异常

  • 时间因素:公告并未明确规定异常凭证的认定与时间的关系。因此,五年前开具的发票并不因其开具时间久远而自动被排除在异常凭证认定之外。
  • 具体情形判断:五年前开具的发票是否会被认定为异常,需根据该发票对应的交易是否真实、合规,以及是否存在公告中列举的异常情形来判断。
  • 税务处理:若五年前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异常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面临相应的税务处理,如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申报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等。

我的观点:走逃企业五年前开的发票是否会被认定为异常,并非单纯由时间因素决定,而是需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和税务规定来判断。因此,无法一概而论地给出是否会被认定的结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