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吗-周亚东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刑事辩护

身份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具体分析如下:

一. 身份犯与共同正犯的概念

  1. 身份犯:指的是以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军人等)作为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这种身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且对犯罪的成立具有决定性影响。
  2. 共同正犯:指的是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的共同犯罪。

二. 身份犯成立共同正犯的分析

  1. 实行犯的身份要求:在共同犯罪中,要认定纯正身份犯,实行犯必须具备特定的身份。只有具备这种身份的人才能实施符合该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但这并不排除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通过其他方式(如教唆、帮助)参与共同犯罪。
  2. 无身份者与身份犯的共犯: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是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如果与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勾结,伙同实施犯罪行为,也可以以共犯论处。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无身份者可以与身份犯构成共同正犯。
  3. 实例分析:以贪污罪为例,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同时,该条还规定,与前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这意味着,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他们可以构成贪污罪的共同正犯。

三. 结论

综上所述,身份犯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的。当具备特定身份的人与不具备该身份的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时,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且他们的行为符合共同正犯的构成要件,那么他们就可以被认定为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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