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内定供应商处罚-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3-14 公司事务

对于询价内定供应商的行为,市财政局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询价内定供应商属于违法行为

  • 询价内定供应商,即事先确定供应商,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属于恶意串通。对此,应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 处罚措施

  • 罚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恶意串通等情形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因恶意串通被处罚的,还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一至三年内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没收违法所得:若供应商有违法所得,还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追究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责任主体与程序

  • 责任主体:市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 程序:市财政局在发现询价内定供应商的行为后,应立案调查,收集证据,并依法进行审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供应商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最终,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供应商。

综上所述,询价内定供应商的行为是违法的,市财政局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我建议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