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私人上班的地方没有签合同,在上班的地方腿摔伤手术后在家休养,药费是否应该由单位承担”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您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尽管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您实际上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接受了单位的管理和报酬,那么您与单位之间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在事实劳动关系下,您因工作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您因治疗工伤所需的合规医药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按时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您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如果单位否认与您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对工伤认定有异议,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事实。
综上所述,在您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您因工作受伤所需的医药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或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