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多少条精神病杀人不偿命-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刑事辩护

关于“刑法第多少条精神病杀人不偿命”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精神病人在特定情况下的刑事责任问题,并非简单地由某一条刑法条文所规定,而是需要综合刑法的多个条款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理解。

  1. 核心结论:

    •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即“不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完全自由,因为其家属或监护人需要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还可能被强制医疗。
    •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被判死刑,即“要偿命”。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不会判死刑,即“通常不偿命”。
  2.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进一步说明:

    • 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杀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 法定程序鉴定是确定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步骤。
    • 即使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受到任何约束或治疗,相反,他们可能需要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和医疗。

综上所述,精神病杀人不偿命的情况并非由某一条具体的刑法条文所规定,而是需要根据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法定程序鉴定结果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