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什么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京旭律师|法行宝
2025-03-13 刑事辩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以及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的法律分析:

  1. 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若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且构成犯罪,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若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且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开标前泄露标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若开标前泄露标底,且此行为构成犯罪,同样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上述违法行为,否则一旦构成犯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责任追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