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哪个部门管,这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调与合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
-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院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处理其财产、事务等。
- 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如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处置等,通常会在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上级主管部门(若有)或出资人:
- 对于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可能会在破产程序中发挥一定作用。
- 这些部门或机构可能会基于对企业原有管理关系或资产处置的考虑,对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提供指导和监督。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 当地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可能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协调管理。
- 这些部门可能包括经信委、国资委(涉及国有企业时)、财政局、人社局等,它们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
特定遗留问题的处理:
- 对于具体的遗留问题,如职工安置、社保缴纳等,可能还需要与劳动保障部门、社保局等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 这些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中的具体事项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管理归属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多个主体和方面的参与和协作。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有效保障。如果您有具体的破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处理,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