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您似乎是在询问关于给“小三”花费的钱款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以及这是否构成起诉的条件。
关于是否构成起诉的条件:
起诉的条件主要基于是否存在明确的法律关系、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给“小三”花费的钱款,如果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且您认为这种处分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您是有权提起诉讼的,要求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或要求返还相应钱款。
关于钱款追回:
如果钱款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到“小三”: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否则一般很难追回。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赠与,且未经另一方同意,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如果钱款是以借款的形式给到“小三”:那么需要有明确的借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还款。
如果钱款是以其他形式(如投资、合作等)给出:那么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来确定是否可以追回以及追回的方式。
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一共三年花了三万还了四万块钱”,这其中的法律关系并不清晰。如果是赠与后又要求“小三”返还,且没有法定撤销事由,那么法律上可能难以支持您的请求。如果是借款或其他形式的法律关系,那么需要具体分析。
总结:
建议您进一步梳理相关证据和事实,明确法律关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