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出交通事故一般不能以危险驾驶起诉。具体分析如下:
一. 危险驾驶的定义与自动驾驶的特殊性
- 危险驾驶的定义: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载或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 自动驾驶的特殊性:自动驾驶车辆通常是由计算机系统控制,而非人为直接操作。因此,在自动驾驶过程中,很难将责任直接归咎于某个“驾驶员”的危险驾驶行为。
二. 自动驾驶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
- 技术故障或设计缺陷:如果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由于技术故障或设计缺陷导致的,那么责任可能更多地在于车辆制造商或技术提供商。
- 使用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使用者未按照说明书或安全规范使用自动驾驶车辆,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通常与危险驾驶无直接关联。
三. 法律适用的考量
- 现有法律的局限性:目前的法律体系主要是基于传统驾驶模式设计的,对于自动驾驶这种新兴技术,法律还在逐步完善中。
- 未来法律的发展趋势: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法律可能会针对自动驾驶制定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责任划分。
综上所述,由于自动驾驶的特殊性以及现有法律的局限性,自动驾驶出交通事故一般不能以危险驾驶起诉。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更多考虑技术故障、设计缺陷或使用者的不当使用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