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密法规定的十二条-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十二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行为若被实施,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下是对这些行为的详细解读: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指的是未经授权,以窃取、刺探、收买等方式取得或私自留存含有国家秘密的信息载体。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有严格规定,任何形式的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都破坏了管理秩序,极易导致国家秘密失控和泄露。

  3. 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如使用普通邮政、快递等不具备保密条件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将严重威胁其安全性,容易造成泄露。

  4. 非法出境传递或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这些行为直接危害国家安全。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未经授权进行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将增加泄露风险。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私人交往和通信通常缺乏保密措施,涉及国家秘密将使其面临泄露风险。

  7. 在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络是开放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保密措施即在这些网络上传递国家秘密极易导致泄露。

  8. 将涉密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存储着大量国家秘密信息,将这些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将直接暴露于风险中。

  9. 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信息交换: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将威胁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

  10. 使用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非涉密设备缺乏保密功能,使用它们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将无法保障其安全。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擅自卸载或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将破坏系统的安全性,增加泄露风险。

  12. 不当处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可能仍残留有国家秘密信息,若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即进行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他用,可能导致信息被恢复和泄露。

综上所述,这十二种行为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了重大威胁。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如有任何关于保密法或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