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第34条规定是什么-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7 公司事务

《保密法》第34条规定的内容是关于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业务人员的具体要求。具体来说:

该条规定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 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符合保密要求;
  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该条还规定了相关企业的禁止性行为:

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所从事业务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

如果你对《保密法》的其他条款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解释和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