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与免诉是什么意思区别-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行政纠纷

起诉与免诉(现通常为不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起诉

起诉,是指原告(在刑事诉讼中通常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行为。在刑事诉讼中,起诉是启动审判程序的关键步骤,它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免诉(现通常为不起诉)

免诉,这一概念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不起诉”制度。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时,依法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它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旨在给予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起诉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 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

  1. 性质不同:起诉是启动审判程序的行为,而不起诉是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
  2. 法律后果不同:起诉后,案件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而不起诉决定作出后,案件将不会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 适用条件不同:起诉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而不起诉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

综上所述,起诉与不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两个重要且截然不同的概念。起诉是启动审判程序的行为,而不起诉则是终止诉讼程序的行为。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