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驳回管辖权异议是经过审查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流程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这一流程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确保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二、审查后的处理
异议成立: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即受诉人民法院确实无管辖权,那么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异议不成立: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即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那么法院会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此时,当事人应当继续在该法院进行诉讼。
三、驳回管辖权异议的法律后果
诉讼继续进行:驳回管辖权异议后,诉讼程序将继续在该法院进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的要求参与诉讼活动。
上诉权利: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上诉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四、实际案例
以临泉法院为例,该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新蔡县某中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具有管辖权,因此裁定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驳回管辖权异议是经过严格审查的。
综上所述,驳回管辖权异议是经过人民法院认真审查的,并且这一流程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