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传唤是否构成自首-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5-07-15 刑事辩护

依法传唤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构成自首。具体分析如下:

自首的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传唤与自首的关系

  1. 传唤的性质:

    •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不属于强制措施。它发生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是司法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一种前置程序。
  2. 自动投案的认定:

    • 自动投案不仅限于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还包括在司法机关未掌握其罪行或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罪行的行为。
    • 传唤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
  3. 如实供述的要求:

    • 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等关键要素。
    • 如实供述应是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进行。
  4. 具体情形分析:

    • 对于电话传唤、捎口信传唤、送达传唤证传唤,由于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且嫌疑人对于是否接受传唤具有自由选择权,因此,如果嫌疑人主动选择接受传唤,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
    • 对于现场传唤及到嫌疑人住处进行传唤,如果嫌疑人不符合抓捕条件,且其接受传唤具有意志自由和身体自由,那么其接受传唤并如实供述罪行的,也应认定为自首。

综上所述,依法传唤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可以构成自首。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