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请假厂里不批,若未依法安排休假或支付加班费,则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一般情况
- 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应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清明节当天休假。
二. 特殊情况
- 补休安排:若因生产经营特点等特殊原因无法在清明节当天安排放假,用人单位应提前与劳动者沟通,并在之后为劳动者安排补休,此时不需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 支付加班费:若无法安排补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作为加班费。
三. 违法情况
- 若工厂在清明节不批准员工的请假申请,且既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关于法定节假日休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费支付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安排放假或支付相应报酬。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清明节请假厂里不批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了休假或支付了相应的加班费。若未按规定执行,则劳动者的请假请求应得到支持,且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