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培训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并无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所谓的岗前培训费用。如果企业需要为员工安排专门的岗位培训,那么相关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仅在双方协商设定了服务期限,且员工在服务期限内未经许可擅自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向其索取违约金。
其次,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即使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需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的原则。
因此,不参加培训就不发工资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员工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