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年加班不让工人休息是不合法的。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律对劳动者休息权益的明确保障。
具体来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违法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强制员工长时间加班而不提供休息日,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责令改正以及罚款等处罚。
特殊情况: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员工加班进行紧急处理。但这些情况下的加班必须依法进行,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企业常年加班不让工人休息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工人有权要求企业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其休息权益。如果企业拒绝改正,工人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