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公安选择取保候审而不是撤案,通常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在这些条件下,公安机关可以选择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以确保其不逃避侦查,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 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
- 立案后,公安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的侦查,以收集足够的证据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 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继续羁押可能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公安机关就会选择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或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暂时性的措施,以便公安机关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去调查案件。
三. 取保候审与撤案的区别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
- 撤案则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所作出的决定。
- 在本案中,由于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公安机关选择了取保候审而不是撤案。
综上所述,立案后公安选择取保候审而不是撤案,是基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以及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的考虑。我建议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