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合同纠纷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这样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一、显失公平的具体表现

  1. 合同内容明显不公平: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经济利益严重失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以极低价格出售价值极高的物品,或者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承担几乎所有风险。

  2. 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弱势:如大型企业凭借市场优势,在采购合同中设置不合理条款,或者卖方隐瞒商品瑕疵,以高价出售给无经验消费者。

  3. 主观恶意与缺乏真实意愿:获利方明知合同内容对对方不公平,却故意利用对方弱势谋取不正当利益。受损方则因缺乏经验、判断力不足或处于紧迫、危困状态,无法做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二、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具体法律后果如下:

  1. 受损害方有权撤销: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 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三、实际应用中的判断与救济

在实际应用中,判断合同是否显失公平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合同双方的经济地位、交易背景、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例如,在金融投资领域,金融机构应充分履行风险提示和详细说明义务,避免投资者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签订高风险投资合同。

如果面临显失公平的合同情形,受损害方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同时,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也应秉持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如果你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