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87条原文-王丰小律师|法行宝
2025-07-13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原文是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该法条明确了不同法定最高刑对应的追诉期限,以及超过追诉期限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追诉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关乎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