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88条原文-徐成龙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原文内容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下是对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1. 条款背景与目的:

    • 刑法设立追诉期限制度,旨在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确保犯罪行为在合理时间内受到法律制裁,同时避免对犯罪嫌疑人的无限期追诉。
    • 第八十八条则是对追诉期限制度的一种例外规定,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通过逃避侦查或审判来规避法律制裁。
  2. 条款适用条件:

    • 逃避侦查或审判: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或案件受理后,采取隐匿、潜逃等手段,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追诉。
    • 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司法机关因各种原因(如证据不足、程序瑕疵等)未予立案,导致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及时追诉。
  3. 条款法律后果:

    •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期限将不受限制,即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司法机关均可对其进行追诉。
    • 这体现了法律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以及对被害人权益的充分保护。
  4.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认定:需要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证据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
    • 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审查:被害人提出控告后,司法机关应依法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而未予立案,则可能触发第八十八条的适用。
    • 追诉期限的计算:在正常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在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下,追诉期限将不再计算。
  5. 案例分析:

    • 假设某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潜逃多年,后被司法机关抓获。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一直逃避侦查,且未在任何地方定居或工作。根据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该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期限将不受限制,司法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追诉。
    • 又如,某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司法机关因证据不足未予立案。后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犯罪嫌疑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此时,根据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司法机关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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