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锐犯的是故意杀人罪(间接)。
一. 案情分析
- 事件起因:唐锐因不满朱某2未遵守共同出资开“三拱”堂子的承诺,认为朱某2欺骗了自己。
- 行为过程:唐锐邀约贺强带枪、彭志共同教训朱某2。在共同殴打朱某2后的转移过程中,贺强持枪殴打朱某2,后致朱某2中弹死亡。
- 法律认定:虽然公诉机关最初指控唐锐犯故意伤害罪,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唐锐作为本案的引发者、邀约者,且在整个过程中积极参与,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案件审理法院的判决,唐锐因邀约他人并积极参与殴打朱某2,后致朱某2中弹死亡,其行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间接)。
三. 总结
综上所述,唐锐因不满朱某2的欺骗行为,邀约他人并积极参与对朱某2的殴打,最终导致朱某2死亡。其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间接)。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