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单位时,其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消费。
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其中,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消费行为。
二. 具体分析
三. 实例说明
例如,某公司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而被限制高消费。此时,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仅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高消费,如乘坐飞机头等舱,而且也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此类消费,如为公司购买豪华汽车等。
综上所述,当被执行人为单位时,其法定代表人同样会受到消费限制。这是法院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