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一起投标并不违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 合法性分析
- 同时投标的条件:只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相互之间不存在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禁止同时参与的情形,他们就可以同时参加投标。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联合投标或分别投标都是合法的。
- 相同品牌投标的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如87号令),如果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会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这一规定确保了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即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也不会因此违反法律。
二. 实例说明
- 例如,在某次政府采购项目中,一个生产厂家和一个供应商都对该项目感兴趣。他们可以选择分别投标,也可以选择联合投标。只要他们满足投标条件,且不存在禁止同时参与的情形,他们的投标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他们都提供了相同品牌的产品,并且都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那么最终会按照评分高低来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而不是因为他们是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关系就判定为违法。
综上所述,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一起投标并不违法,只要他们满足投标条件且不存在禁止同时参与的情形。同时,如果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也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处理。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定,以确保投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