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确定的抚养费高于法定标准时,其确定方式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以父母双方的协议为主。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双方在抚养协议中自愿约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抚养费,那么这一约定是有效的,只要它符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费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议的抚养费数额明显不合理,那么人民法院将介入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在确定抚养费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实际需要(如基本生活需求、适当的教育需求及基本的医疗需求等)、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即在父母的收入范围内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指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抚养费的数额并非机械地按照父母一方月总收入的20%-30%来确定。这一比例只是一种建议性规范,并非强制性规范。在一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时,简单地以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子女的抚养费是不妥当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例如,如果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抚养费数额,他们有权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综上所述,未成年子女抚养协议确定的抚养费高于法定标准时,其确定方式应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并以父母双方的协议为主。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协议明显不合理时,由人民法院进行确定。同时,法律也允许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