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哪些项目可以剔除-李旻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劳动纠纷

在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以下项目通常可以剔除或不考虑:

  1. 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如劳动者休病假、处于医疗期、待岗等状态下的工资,因为这些状态下的工资水平通常低于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从公平原则出发,计算平均工资时一般应剔除这些非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但需注意,实务中对此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将这些工资纳入平均工资中并无不当。

  2. 加班费:关于加班费是否应纳入平均工资的计算,实务中存在分歧。主流观点是将加班费纳入到平均工资中,但如上海等地区,则强调应以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来计算,加班费不纳入平均工资中。因此,具体是否剔除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来确定。

  3. 特殊津贴:如某些临时性、一次性的特殊津贴或奖励,通常不计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中。

  4. 因本人原因停工期间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导致的停工期间,如旷工、事假等,期间的工资通常也不计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应基于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同时,计算时还需考虑工资的下限和上限,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综上所述,计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可剔除的项目,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进行具体确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