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确实算案件。简易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它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旨在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均有适用,但具体适用条件和案件范围存在差异。
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特点包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如婚姻存续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且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等。
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公诉案件。例如,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者可能免予刑事处分的公诉案件,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中的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例如,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者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一种重要机制,它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可以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同时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简易程序确实算案件,只是其审理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更为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