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再次鉴定吗-姜明坤律师|法行宝
2025-03-05 劳动纠纷

是否需要再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取决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是否服从。具体分析如下:

一.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此时,进行再次鉴定是合法的,也是申请方的一项权利。

二.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没有异议

  • 在这种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首次鉴定结论即可作为处理相关事宜的依据。

我的观点:是否需要再次鉴定,完全取决于申请方对首次鉴定结论的态度。如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如果服从,则无需再次鉴定。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具有终局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