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的金额如何认定-林威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额是衡量虚开行为严重程度及法律量刑的关键要素。对于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的金额,以下是从多个维度进行的详细解答:

一、税额计算方式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额,是根据虚开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税率。例如,若虚开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且适用税率为13%,则税额为13万元。这一公式主要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算。对于普通发票的虚开,虽然计算方式可能略有差异,但虚开的金额以及可能导致的税款损失,同样是量刑的重要依据。

二、虚开税款数额的认定

  1. 简单案件:

    • 对于只有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只有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单案件,犯罪数额就是行为人虚开的销项税额或虚开的进项税额。
  2. 复杂案件:

    • 在行为人没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如果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虚假抵扣,其犯罪数额应以虚开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合并计算。这是因为,无论是虚开销项还是虚开进项,都同样危害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秩序。合并计算能更准确地体现行为人的整体社会危害性。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及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认定

  • 如果行为人只给他人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利用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税款或者骗取的出口退税,即为行为人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 如果行为人没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虚开销项后又虚开进项用于抵扣,其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就是虚开的销项发票被受票单位用于抵扣的税款数额。
  • 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人,如果虚开销项并虚开进项,且将两者全部计入单位“应交税金”科目计提了增值税,其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需根据虚开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实际抵扣情况来确定。

四、法律责任

  1. 行政责任:

    • 虚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虚开金额的大小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惩戒措施。
  2. 刑事责任: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将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大小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 虚开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需依法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10万元以上),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和罚金;数额巨大的(50万元以上),将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的金额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避免涉及此类违法行为,以免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