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虚开增值税的数额较大怎么界定-陈宇航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经济纠纷

关于刑法中虚开增值税的“数额较大”的界定,根据最高院2018年8月22日《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即认定为“数额较大”。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和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 《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其中,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本罪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二、虚开税款数额的计算

虚开的税款数额,通常指行为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即应税货物的计税金额和其适用增值税税率的乘积。根据虚开行为方式的不同,可能分为以下几种情形进行计算:

  1. 无真实交易单向虚开:虚开的税款数额为虚开的销项或进项发票票面上记载的增值税税额。

  2. 无真实交易双向虚开:需要结合刑法理论,分别对行为人的受票和开票行为性质进行分析,计算虚开的税款数额。

  3. 部分交易真实虚开:以多开的税款数额认定为虚开税款数额,更具正当性和合理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即被视为“数额较大”,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你或你的企业面临相关问题,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了解法律风险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作为专业律师,我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