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我为您详细解释: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常会在合同文本上盖章或签字以表示确认。盖章或签字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志,它表明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诺。而您在问题中提到的“在后面写了一句话但没有签字”的情况,由于这句话没有经过双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因此它并不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从法律角度来看,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同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只有这样,变更或补充的内容才能被视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由于这句话没有签字或盖章,它通常不会被视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对这句话的内容有争议,那么它可能无法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和双方的约定来判断。如果您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